一、分数线
根据学校2015年博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不低于40、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低于60,且复试成绩不低于60。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录取原则
博士研究生录取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全面考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档要求
1、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
2、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20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调档函请于5月8日前到机械楼316办公室领取。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南民族大学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5月20日前提交定向协议书。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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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